@所有人,《景德镇文明二十条》发布 !
6月9日上午,我市召开《景德镇文明二十条》发布会,旨在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蓄力量。我市共92家单位,200余人参加发布会。
会议现场。(本报记者 黄胜 摄)
会议指出,我市前期制定的景德镇文明12条,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发挥了提升市民素质的作用。现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新时代创建的新要求,我市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市民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再次提炼总结20条文明行为。这20条内容是在原景德镇文明12条的基础上,进行修改,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尽量用最少的字传达最基本和最朴素的文明礼仪。
会议强调,下一步,市常态长效创建工作指挥部将通过广泛开展《景德镇文明二十条》宣传活动,切实把社会公德规范落细落小落实,要在市属媒体上持续宣传,在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通过大型户外广告牌、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等媒介扩大宣传,让更多市民知晓,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践行的高潮。同时,各单位应加大对文明20条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新时代文明城市创建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一起做文明有礼市民,为文明城市添彩。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营造城市文明氛围,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为争创信念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会上,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针对《景德镇文明二十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组织参会人员齐声朗读二十条细则。
景德镇文明20条:
1、不说脏话。
2、不随地吐痰。
3、不乱扔烟头。
4、不剩饭剩菜。
5、不穿睡衣出家门。
6、不损坏花草树木。
7、不在楼道摆放物品。
8、公共绿地不种菜。
9、公共座椅不躺卧。
10、公共场所不喧哗。
11、野生动物不捕食。
12、垃圾分类不乱扔。
13、行人车辆不闯红灯。
14、车辆不乱停乱放。
15、自觉排队不插队。
16、早晚锻炼不扰民。
17、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18、骑乘电动车要戴头盔。
19、咳嗽、打喷嚏要遮挡。
20、遛狗要牵绳,粪便要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