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检察院获“江西省园林化单位”称号
近日,从浮梁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被省建设厅授予“江西省园林化单位”光荣称号。
浮梁县检察院对园林绿化工作特别很是正视,多方筹措20万元资金,对技侦综合楼天井进行园林化绿化改造。在主楼院内运动场地设置了绿化花坛和水池喷泉,在道路两边设置草坪,莳植了很多名贵花草树木,同时在主楼及天井用地外围,还莳植了四季常青的樟树。天井内各色鲜花竟相开放,小桥流水,鱼儿游玩于池中,亭台楼阁,假山奇石,绿荫环绕,满园春色,令人赏心悦目。
该院园林化建设,不仅美化绿化了环境,改善了办公条件,让工作人员拥有了一个舒心的办公场所,也为浮梁县的城市建设增加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吴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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