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领导深入我市开展工作调研
11月7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胡水明深入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就司法局规范化建设、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刘文华随同调研,景德镇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郑赞辉,景德镇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慧萍陪同调研。
胡水明一行先后来到乐平市洎阳司法所、乐平市接渡司法所、浮梁县湘湖司法所、浮梁县寿安司法所、昌江区吕蒙司法所、昌江区丽阳镇名辉调解室实地调研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室,通过查看司法所硬件建设、调研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现场交流询问等方式,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他指出,司法所是统筹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平台,也是司法行政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要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按照张强厅长“一块牌子标识亮、一个前台三个岗、干净亲民六间房、六项职能专人扛”的要求,有序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胡水明强调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塑造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要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所务管理,有效推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稳步前进。要立足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多渠道充实人员力量,多举措提升保障水平,做好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努力为司法所留住干事创业的人才。要深化“乡乡通”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网上办、掌上办”能力,实现“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目标。
胡水明对我市“关于构建大调解格局 创新诉前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强调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参与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做好诉前调解的总结宣传工作,着力打造新时代景德镇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升级版”,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