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季里的田间调解——乐平法院法官深入田间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9月,秋收的季节,素有“鱼米之乡”、“江南菜乡”之称的乐平,稻谷飘香,金黄满地。22日正午时分,乐平市人民法院众埠法庭庭长汪文俊带着某农机公司的代理律师,来到徐某的田边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
法官调解中
徐某是当地的是种粮大户,受水灾、旱灾影响,今年粮食收成不佳,无法支付购买农机时所欠的款项,故农机公司将徐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一次性付清所欠货款1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汪文俊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双方对所欠金额存在一定争议而未果,后约定于9月22日开庭。
开庭当天
被告徐某却未到庭
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
汪文俊并未选择缺席审判
而是拨通了徐某的电话
得知其是因收割稻谷
而忘记了开庭事宜
经过进一步沟通,了解到徐某有调解意向,考虑到当前正是农忙时节,汪文俊遂放弃午休时间带着原告的代理律师来到徐某的田中,并在田边进行现场调解。在确认双方对所欠货款不存在争议后,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徐某于春节前将货款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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