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平:保持斗争精神 狠抓重点工作 强化统筹推进 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10月26日上午,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组长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树立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做到思想不松懈、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保障不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邹永胜,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邓建辉,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涂平贵等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学习传达全省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县(市、区)工作推进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要求,研究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审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工作意见及重点任务,并就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
胡春平指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三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显著实效。依法严惩态势不断巩固,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打伞破网”力度不断加大,行业整治不断深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胡春平强调
同黑恶势力斗争是一项长期工作,专项斗争结束不等于扫黑除恶收手。要在总结原有成绩的基础上,向更高的目标任务迈进,坚持常态打击,推进系统治理,完善长效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努力向市委和全市人民再次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胡春平要求
要紧紧围绕工业倍增三年行动,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依法严厉打击盘踞在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积极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推进产业发展,改善营商环境作出新贡献。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与推进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在破解短板问题中推进常态化,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工作指导,有效破解破案攻坚乏力、行业治理薄弱、群众评价靠后问题。要强化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政治建设、执法办案监督等相关制度规范,着力打造扫黑除恶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