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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女性与男子“网恋”骗取钱财,获刑十余年!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点击数:


近期,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诈骗案件,被害人徐某“网恋”两年之久的对象竟是一名男子,其不仅情感上遭受欺骗,经济上更是损失达74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被告人程某与被害人徐某通过微信加为好友,程某谎称自己叫刘梦丽,并以女性身份通过微信与徐某“网恋”。2018年到2020年期间,程某通过虚构店、旅游、购物、看病等事由,诱骗徐某向其发送微信红包及其它转账方式共计74万余元。
针对以上事实,该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假冒女性身份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程某表示服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网恋需谨慎,转钱有风险。网络交友因不受地域、时间限制而广受网民喜爱,但不知网络上的身份真假难辩、陷阱重重,很难真正了解对方的人品和性情,所以大家网络交友时须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对方的身份,特别是当对方谈到钱财时一定要多一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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