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设备出庭公诉重罪案件 “隔空对话”保权利促效率
2020年4月23日上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在疫情期间的首起重罪一审公诉案件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设备开庭审理。
针对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做好检察业务工作的要求,为避免开庭过程人员过分聚集,保证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两不误,市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协商,公诉人、辩护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到庭参加庭审,被告人则在乐平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设备参与案件审理。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质清晰、声画同步,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远程庭审突破了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限制,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免于被告人往来法院与看守所之间,最大限度保障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安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诉讼权利,有效提升了庭审效率,节省了诉讼资源。(谢娟)
关注“景德镇政法”微信公众号,掌握最新、最全、最权威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