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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财断血 长效常治——浮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点击数: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浮梁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后,浮梁县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努力补齐短板。通过重拳出击,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整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10月底,共破获涉黑恶案件72起,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19人,其中九类案件40起,刑拘犯罪嫌疑人68人;打掉涉恶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团伙1个。检察院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件82人。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件40人,涉恶案件8件49人,保护伞案件2件2人;审结涉恶案件8件76人,保护伞案件1件1人,判处财产刑共计人民币810.81万元。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及工作不力问题线索129件,立案12件,已查结113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查处履职履责不力问题6人,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起,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3人。

扫黑除恶专题文艺演出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统筹协调

4月23日,该县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组扫黑除恶专题学习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在省市县督导的相关会议及指示精神,做到举一反三,第一时间把任务分解下去、把责任落实下去。全县迅速行动起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深入自我剖析,提高政治站位,传导责任压力。

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对全县各级扫黑办人员配备、抽调、管理、学习培训做了全面系统要求。县扫黑办现有专职工作人员9人;乡(镇)扫黑办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各成员单位扫黑办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县扫黑办成立了临时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加强扫黑办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中枢调度作用。

专项斗争开始启动后,浮梁县全方位开展宣传造势。累计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1万余份,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8万份、《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万本,设置大型扫黑除恶宣传牌100余块,举办了以“铲除黑恶的土壤”为主题的立信讲坛活动。组织了8场扫黑除恶专题文艺巡演活动,印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提袋2万个、《浮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读本》3000本,组织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3000余人参加扫黑除恶知识应知应会集中测试,制作了政法宣传片和有奖征集涉黑涉恶线索微信推广,在省市县各类媒体上稿宣传130余篇,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在全县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

结合主题教育  开展专项整治

浮梁县坚持在思想上对齐、在行动上对标,将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重点抓好中央和省委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部署,并根据实施方案对各牵头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各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县委巡察办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巡查重点内容。县委组织部在主题教育期间开展3个月的集中整顿,聚焦3个方面问题5种类型村,由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村(社区)入户,对每一个村(社区)都进行详细分析,列出清单,形成排查台账,做到“谁排查、谁负责”。县委宣传部在县属媒体开设专项整治专栏,并协调各单位利用游走字幕、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县委政法委结合“双提升”日常工作督导,由政法各部门带队,组成6个督导组,将中央、省委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督导重点内容。

县公安局开展扫黄禁赌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共查处涉黄治安案件6起、行政拘留10人、罚款1人。破获涉赌刑事案件1起,刑拘2人,查处涉赌治安案件32起,行政拘留17人、罚款133人,销毁赌博机72台。破获涉毒刑事案件8起,刑拘8人,缴获毒品60克。查处涉毒行政案件35起,强制戒毒9人、社区戒毒13人、行政拘留9人、罚款12人。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黄赌毒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摸底,共查处涉毒农村党员3名和公职人员1名,查处涉赌公职人员2名。

“竹霸”被公安抓获

深入摸排线索严保高压态势

浮梁建立了全县扫黑除恶线索旬报、零报制度,畅通各单位与县扫黑办联系渠道,保障线索上报途径。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接受群众举报,广泛宣传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奖励机制,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76条,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线索309条。

对群众举报和摸排出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县扫黑办严格落实《浮梁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及时进行综合分析会商研判,及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单位依法依规依纪进行查处。严格办理时限和程序,通过电话督办、书面催办、实地督导等方式保障线索办理时效质效。落实承办单位一周报送办理情况,办结报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机构负责人“三长签字”工作机制。建立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机制,促进线索核查效率进一步提升,为侦查打击工作做实基础。

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通过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反馈,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已侦结的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作出明确结论并签字背书,对涉黑涉恶案件共同会商、逐案过筛,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的高压态势。

抓实督导整改  打防管建并举

浮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于4月22日着手开展边督边改工作,并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不打折扣立行立改。6月21日,县委制定印发了《浮梁县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省委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认领的六个方面40个问题分别细化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措施,列出了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根本保证。目前,问题清单涉及的六个方面40个问题,均已经立行立改到位。

该县坚持把依法严惩、打伞破网、综合治理、强基固本等方面作为重点,做到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县公安局加大线索核查力度,中央督导组督导期间下发的40条线索已全部办结,6月5日前黑恶积案、问题线索“双清零”工作基本完成。县纪委监委第一种形态处理5起,第二种形态处理1起,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起。8月19日至22日,浮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市扫黑办指定管辖的被告人张某才等4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法机关在执法中发现行业部门管理问题时,及时发出公安提示函2份、检察建议6份、司法建议6份。通过建章立制,做到事前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规范行业管理。

下一步,浮梁县将继续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补齐短板。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把浮梁建成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后花园,成为全省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的样本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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