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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景德镇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启动——即日起至11月10日为推荐申报阶段 注重从基层一线推荐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点击数:

重磅│景德镇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启动——即日起至11月10日为推荐申报阶段 注重从基层一线推荐



10月16日,第二届景德镇市“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正式启动。记者从此次评选活动组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获悉,此次评选活动由景德镇市法治景德镇建设领导小组主办,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法建办、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协办,法治瓷都全媒体(新法制报景德镇记者站)承办。

此次评选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化法治景德镇建设。旨在通过推荐和评选景德镇“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树立和宣传一批法治建设先进典型,推进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面深化法治景德镇建设。

全面深化法治景德镇建设

为彰显法治力量,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用身边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引领社会法治风尚,推进宪法法律的学习和宣传,加快法治景德镇建设进程,决定举办景德镇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增强全民宪法观念、树立全社会法治信仰为着力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景德镇“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法治人物和影响力大的法治事件,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社会氛围,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全面深化法治景德镇建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评选活动要求突出宪法主题,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自觉践行法治来组织推荐。近年来,凡对全市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公民、为推动法治景德镇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或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人员、辛勤工作在法治景德镇建设第一线的先进人物,以及对社会法治风尚有引领作用的典型人物均可参加评选。法治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可以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也可以是其他领域学法用法先进典型人物。

法治人物评选的总体标准为:1、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事迹突出;2、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3、认真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行为和事迹感人,有较强社会影响力;4、努力践行法治理念,倾心维护司法公正,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为社会群众所公认和推崇;5、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6、传播法律知识,依法秉公办事,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纠纷及各类民间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7、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8、在“双创双修”等其他重点工作中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治人物。符合上述标准之一即可参与法治人物评选。

法治事件评选的总体标准为:1、对推动我市的法治建设进程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的引导、促进或推动作用;2、与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被普通百姓广泛关注;3、社会影响力大,在市内外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如涉及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制宣传等具有正面影响力的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在建设法治瓷都、平安瓷都中发挥积极作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及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符合上述其中一条的即可参与评选。

评选分3个阶段12月底定评

评选活动分推荐申报、初选公示、决选定评3个阶段。

根据活动安排,2018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为推荐申报阶段,采取县(市、区)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动员部署,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018年11月中下旬为初选公示阶段,将研究确定入围候选法治人物和入围候选法治事件。候选法治人物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以及候选法治事件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公示期间,如收到对被公示者的举报,经过组委会核查确有问题的将被取消资格,并在入围候选者中补充。

2018年12月上旬至12月底为决选定评阶段,组织公众投票,投票采取两种形式进行:一种是报纸、微信投票,新法制报“法治瓷都”周刊作为报纸投票的主阵地,“法治瓷都”微信公众平台做为网络媒体平台进行网络评选。另一种是评委会投票,评委会成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律师、专家学者、媒体从业人员、优秀法官、优秀检察官、优秀警官、群众代表等。

充分发挥法治人物示范引领作用

评选活动组委会将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重点在广泛发动群众的参与上下功夫,在营造浓厚氛围上下功夫,在评选出的人物和事件广泛性、影响性和典型性上下功夫,在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性上下功夫,确保评选活动有创新、有影响、有成效。注重从基层一线中推荐,推荐人物和事件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

2016年,景德镇市已经成功举办了首届“景德镇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的评选活动,超过100万人次参与网络和报纸投票,评选出的法治人物(事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

第二届评选活动要求确保有创新、有影响、有成效。评选活动要求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媒体公示、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能反映我市法治建设的动态趋势,能对全市社会生活和法治建设产生正面引导和积极促进作用。

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双十”评选组委会副主任周玉登表示,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这给评选活动赋予了更深刻的内涵和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新闻媒体参与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浓墨重彩地进行宣传,大力组织开展学习推广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法治景德镇建设有浓厚氛围。通过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的挖掘和宣传,进一步展示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法治景德镇建设成果。这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是笔宝贵的财富,今后将充分发挥法治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维护法治、运用法治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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