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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点击数:



  一种“说理式”执法,将文明执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张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一套多部门联合执法的“组合拳”,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这就是景德镇市水务部门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进程中,交出的一份亮点频频、成果丰硕的答卷。
  江河治理贯古今,法治保障千秋业。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景德镇市水务局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适合市情和水情的水法治体系,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实现水利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水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景德镇市高度重视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调整和下放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做好已取消和下放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水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落实“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要求,优化许可审批办理流程,简化申请环节和手续。创新审批方式,积极推进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和办复,提高审批效率。
  强化政务服务规范管理,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促进窗口服务水平提升;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编制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点抓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做好全市水务系统的涉水事项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加强水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建立行政职权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权责清单后续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17年12月,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市水务局检察室挂牌成立,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现象。加强水政巡查和重大案件督办,建立健全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会商和报告备案制度,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得当。
  坚持重大决策审查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切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开展专业论证和风险评估,做到民主科学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透明。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1名专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水的浓厚氛围。经常性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每年的3月份,景德镇市水务部门围绕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大舆论宣传,推进依法治水。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知识。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汪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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