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法院五名法官喜获荣誉奖章
近日,省高院发出书面转达,授予我市法院离退休法官许盛晶、余秋顺“荣誉天平奖章”,授予李萍、王步新、占志生“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荣誉奖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天平奖章的办法》的规定,“荣誉天平奖章”是授予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长期为人民法院工作并作出贡献的离任法官和退休法官。许盛晶和余秋顺二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几十年如一日,在寻常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用公正之心和辛劳汗水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和庄严,践行着法官的神圣职责和对人民的端庄承诺。“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荣誉奖章”是授予从事法院工作满30年的在职工作人员。李萍等三位同道一向秉持着“公平公理、服务人民”的宗旨,遵循“为民、利民、便民”的司法工作原则,为维护法院形象,营造司法氛围,进步审判水平做出了凸起贡献。(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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