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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司法局凸起“四个字”拓展培训司法助理员模式

作者:admin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9日 点击数:

  浮梁县司法局认真按照司法助理培训的四个要求,采取硬措施“四个字”,着力完美培训制度,赓续增强司法助理员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拓宽培训对象,凸起一个“全”字。由原来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管向导和州里分管向导的教育培训,拓宽到村委会书记、主任和司法助理员、首席调解员的培训,渐渐做到全员培训。今年九月已对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管司法工作的向导53人;近两年来新任首席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共计173人;对村委会书记、主任、司法助理员进行了法律培训,共培训135人。

  二是创新培训体例,凸起一个“活”字。坚持司法助理员培训体例的多样性和天真性,做到“三个结合”。(1)、法律法规培训与部门培训相结。在确保完成培训计划的同时,督促、和谐农口、财政、经贸委、科技、安全生产等部门抓好本部门、本体系干部的营业培训,努力进步普法主干的营业水平。目前,已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3期,培训361人。(2)、法律教育培训与开展讨论相结合。做到每次培训都组织讨论,进一步加深参训人员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增长授课先生与学员的沟通,促使大家共同进步,共同提高。(3)、本地培训与交流学习相结合。在充分行使县委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的同时,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体例,“请进来”就是把有关法律专业人员请进来给参训学员授课,“走出去”就是每年组织司法助理员到省、市外学习,今年六月,县里组织了一批司法助理员到青岛、威海、旅顺等地,学习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为浮梁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打下了优秀基础,同时也做活司法助理员教育培训模式,较好地实现了培训目标。

  三是深化学习培训内容,凸起一个“精”字。(1)、增强政治理论的教育培训。把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分外是科学发展精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司法助理员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把进步干部的政治理论素、科学发展意识养放在首位。今年分三期举办了机关事业单位普法主干、司法助理员、首席调解员培训班,共培训科级干部53人次,首席调解员173人。(2)、增强法律法规培训。结合国庆60周年及浮梁复县20周年节庆时机,结合当前全国开展禁止酒后开车的要求,把《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适时性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鼓励全县司法助理员结合工作现实,积极参加党校、自考、大专院校举办的学历教育培训,并定期选送一批司法助理员大专院校进修,全县183名大专以下的首席调解员70%以上参加学历教育。同时,还大力开展更新知识培训。在全县开展了依法行政、法制消息写作基本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的知识普及性培训,促使各司法助理员、首席调解员及时掌握法律法规、更新知识。

  四是强化培训管理,凸起一个“严”字。增强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建立考勤、评选、考核的学习制度。定期把学员的学习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及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反馈,并把考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及提升使用司法所长的紧张依据之一。从严把关规范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对县直各部门、单位举办全县性的营业培训班,要求把法律法规纳入考试考核内容,对未把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的部门和单位,年终不得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评优评先单位。


浮梁县司法局
范晓珍
200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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