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景德镇政法网 >> 法院 >> 浏览文章

景德镇市中院七项措施贯彻落实“五个严禁”

作者:admin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3日 点击数: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宣布后,该院党组十分正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进行学习传达,并提出七项措施贯彻落实“五个严禁”。

  一是“五个严禁”督查责任部门为院纪检组、监察室;二是将“五个严禁”制作小胸牌,上班挂在胸前;三是在审判大厅制作长三米宽二米的大匾,将“五个严禁”写上去,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四是通过电台、电视、报纸和“人民法院网”宣传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宣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中院各部门春节前认真组织学习,让“五个严禁”牢牢烙在干警内心,中听、入脑、入心,落实在举措上;六是拟将“五个严禁”列入廉政保证金制度,违背者要加重处罚;七是将“五个严禁”列入今年考评办法。

 

 

关注“景德镇政法”微信公众号,掌握最新、最全、最权威的资讯。

怎样关注“景德镇政法”微信公众号?

1、打开微信;

2、直接扫描左方的二维码,即可景德镇政法官方微信公众号;

3、您也可以通过查找公众号“景德镇政法”,添加关注即可;

4、您可以通过搜索微信号“景德镇政法”来关注公众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