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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点击数: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市直各新闻单位:

  2013年度全省“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已经启动,请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严格审核把关,积极组织推荐,切实做好初评工作。各县(市、区)评选活动组织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
参评材料须在2014年4月5日前送市委政法委调研科。联系人:翁韶华,联系电话:0798-8271676;13979893981,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
  景德镇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3月24日


  附件:
  1、《2013年度全市“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办法》  
  2、《2013年度“政法综治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数额分配方案》
  3、《2013年度全省“政法综治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目录》
  4、《2013年度全省“政法综治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
  5、《2013年度全省“政法综治好新闻”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

  附1:
  2013年度全市“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办法

  一、总则
  1、根据全省“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办法,特制定本办法。全市“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旨在鼓励、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宣传工作者弘扬主旋律,宣传政法综治战线工作的生动实践,反映政法综治战线取得的新成绩和广大政法干警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奖项评选设立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调研科,人员从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政法各部门抽调组成。

  二、参评要求
  3、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网站,2013年度内首次刊播的原创新闻作品。
  4、参评作品应与2013年度政法和综治各项工作有关;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应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富于创新,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5、参评项目设四大类,具体要求如下:
  (1)报刊、通讯社作品类(4个子项):消息(每篇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每篇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通讯(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字数限制在4000字以内);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系列报道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板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文章和专栏系列作品,平均单篇作品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以结束作品刊播时间为准。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
  (2)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类(5个子项):消息(每条时长限制在4分钟以内);新闻专题(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件时长限制在45分钟以内);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定义同报刊类项目,平均单件作品时长限制在8分钟以内);新闻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指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
  (3)网络作品类(2个子项):专题(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
  (4)摄影作品类:报刊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三、参评办法
  6、请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各部门按照分配数额(见附件)推荐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市委政法委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按该单位报送的《推荐目录》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7、所有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送时须填写实名。
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作品视为“集体”署名。参评作品的编辑必须是该作品的一位责任编辑。
  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署主编、编导、主持人姓名;网络专题主创人员署策划人员和主要责任编辑等主创人员姓名,超过6人的署集体创作。
  8、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1份《全省“政法综治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并将相关表格和作品原件电子版同时报送(所有表格均可在江西政法网下载)。每件参评作品都必须报送15份文字材料(1份推荐表附1份作品文字稿),并报1份作品原件(所有打印件及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
  作品原件包括文字作品,音、视频光盘(附文字稿),摄影作品。报刊类作品要求是完整样报及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类作品要求附完整文字稿;网络评论作品要求是当前页面的打印件、专题作品要求是首页及3件代表作的打印件、访谈作品要求是在线访谈全部页面的打印件。音、视频光盘每张录1件参评作品,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参评项目、作者姓名、刊播单位、时长等内容。摄影类作品用摄影作品推荐表,须报发表原件1份,原片洗印件1份。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各选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并均附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9、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必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电子版包括:所有推荐表;文字材料,须为WORD格式,标题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用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用12号宋体;音、视频作品须将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适于DVD机播放的光盘;网络作品必须是原创的,网址准确有效,并附能够离线浏览的页面文件;摄影作品为JPEG格式,每张保存数据不小2M。

  四、评选奖项
  10、设一、二、三等奖,比例约为1:2:4。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瓷都平安网上公布。获奖者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12、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委。

  附2:
  2013年度“政法综治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数额分配方案

  报刊、广播、电视每类至少各报送1件消息,如不报送,则名额作废;最多各报送1件系列报道。网络作品至少报送1件评论,否则名额作废。各县(市、区)推荐的参评作品中,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摄影五类作品至少各有1件,其中本地媒体作品数量不低于总量的1/3,否则名额作废。

  单  位                      推荐数额
  景德镇日报社                     3
  景德镇广播电视台                 3
  瓷都晚报社                       3
  景德镇在线                       3
  市中级法院                       3
  市检察院                         3
  市公安局                         3
  市司法局                         3
  乐平市                           3
  浮梁县                           3
  昌江区                           3
  珠山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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