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这些行为!景德镇全力开展排查整治!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连日来,景德镇市公安、应急、市监、交通等全体成员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全市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除安全隐患,查堵安全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强化宣传发动 筑牢思想防线
市委宣传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针对违规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进行了多维度宣传。市公安局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利用群发短信“宣传到人”,同时制作了2000份通告、325条横幅以及宣传短片投放至街道社区、商业广场、主干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扩大宣传面,并开展了入企入户宣传76家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强化安全监管 筑牢生产防线
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认真研判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风险,密切关注非法生产由主产区向非主产区“外溢”,非法作业场所更具隐蔽性、移动性的新特点,充分发挥街道基层组织及公安派出所入户排查摸底作用,及时发现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聚焦“九小”场所进行地毯式安全大检查。期间,共检查批发、经营企业8家次,零售网点274家次,排查老旧房屋、闲置厂房、养殖场等可疑场所3处,发现安全隐患20处,督促整改20处。
强化打击查处 筑牢法治防线
公安、市监、应急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源头查控,强化对集贸市场、小超市、食杂店、丧葬祭祀用品店等重点场所的排查力度,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6月30日,市珠山公安分局新厂派出所在辖区一无名小卖部的仓库内查获大量烟花爆竹,共计58箱,其中烟花6箱,爆竹52箱,散装爆竹68封。
6月29日,市珠山公安分局新村派出所在辖区一百货经营部仓库内查获爆竹20封、加特林、烟花5个,价值数千元。经查,均为门店经营者何某私自储存,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民警当即对这批烟花爆竹予以清点收缴,并移交烟花爆竹公司进行处置。目前,违法人员何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予以行政处罚。
7月1日,市昌江公安分局西郊派出所发现一家“殡葬一条龙”店内有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的嫌疑,民警随即将店老板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店老板史某平对其从今年3月至今,在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乐平购买爆竹来店内售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对违法行为人史某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现场收缴爆竹4箱(67个),79挂(百字边)。
7月3日,乐平市乐港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辖区两家商铺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两家商铺内共储存烟花140盒,爆竹167挂。经查,两家商铺不具备存储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商铺店主邵某堂、邵某生无烟花爆竹存储的相关资质,也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且两人将烟花爆竹杂乱拥挤地堆放在商铺一楼自建房内,而楼上作为居住、生活场所,现场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目前,民警已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扣押并移交至烟花爆竹公司处理,违法行为人邵某堂、邵某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开展质量抽检 筑牢品质防线
市监、应急部门对全市销售门店开展实地排查,联系检测机构对全市爆竹销售企业开展质量抽查,其中规模批发企业做到全覆盖抽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25批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验专项计划,重点检验药量、燃放性能、引燃时间、引火线、包装标志等指标。截至6月30日已抽样22批次,待抽样3批次。
加大查控力度 筑牢运输防线
交通、交警等部门在城乡交通枢纽、主要路段路口设置盘查卡点、检查站,加大运输通道检查力度,防范流动违法犯罪。截至6月30日,共排查220余辆各类运输车辆,暂未发现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的情况。
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这些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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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01 非法销售危害性:
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质量没有保证。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02 非法储存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