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这地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近日,浮梁县公安局三龙派出所联合三龙镇林工站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6月17日,三龙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有只疑似穿山甲的动物跑进其工厂内,民警立即与三龙镇林工站工作人员赶往现场。经确认,这只“小家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其体长75-80厘米,体重在7斤左右。经检查,其生命体征正常、无外伤且符合直接野外放生的条件后,民警与林工站工作人员将这只穿山甲于辖区山林放生。
警方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当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救助机构或拨打110,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尽量不要随意放生,更不能私自捕捉、饲养。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将触犯《刑法》,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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