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景德镇法院发出
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4月15日,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的乐平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洪某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教育洪某要多关心、多关爱两名未成年子女,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据悉,这是江西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原来,洪某与吴某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后因夫妻感情引发矛盾,洪某向乐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吴某离婚,并表示不愿抚养两个未成年儿子。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个小孩自出生后均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洪某很少参与抚养且几乎未支付过抚养费,为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考虑到两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遂在庭后向洪某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该《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指出,父母应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提示函》发出后,承办法官还对洪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为其播放了专业家庭教育视频,并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建议村委会干部加大督促力度,让原、被告切实履行好对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给两名未成年人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据了解,近年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探索打造“法院+家庭+学校+N”少年审判工作模式,通过推行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建立家事调查官制度、设立家庭教育法官工作室、开展“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实行“一案一回访”等形式,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2022年以来,景德镇两级法院共开展家事调查220余次,发出调查令350余份,发出家庭教育令330余份,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0余份,开展心理疏导或回访帮扶200余人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