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1人获公安部、全国妇联通报表扬!
近日,公安部、全国妇联决定,对全国公安机关1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100名好警嫂、99名爱警母亲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景德镇1名爱警母亲受到通报表扬。
成绩突出女民警(江西部分)
胡 菁
进贤县公安局
法制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
廖玉婷
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
阳埠派出所教导员
邱腊梅
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
外双溪派出所副所长
好警嫂(江西部分)
曾育英
修水县义宁镇万坊社区居民
(修水县公安局山口派出所一级警长查吉群妻子)
黄玉
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客户经理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吴锋妻子)
爱警母亲(江西部分)
占双凤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退休职工
(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新村派出所原三级警长李小华母亲)
桂晓凤
鹰潭市月湖区江边街道赵家弄社区居民
(鹰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官瑛浩母亲)
欧阳新妹
吉安县总工会退休干部
(吉安县公安局君山派出所三级警长严鑫母亲)
通报指出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忠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了重要贡献。工作中,广大公安女民警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舍小家、顾大家,恪尽职守、拼搏进取、绽放芳华,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和努力,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用实际行动展示了新时代女性的使命与担当,谱写了精彩绚丽的巾帼华章。广大警嫂和警察母亲秉承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识大体、顾大局,真情坚守、风雨同舟、勇挑重担,无怨无悔地理解支持、鼓舞激励公安民警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为公安民警在“前方”守护平安筑就了和谐的“后方”,充分体现了崇德向善、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和良好家风,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报强调
全国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女民警要以受到表扬的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回信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公安力量。希望广大公安民警家属继续厚植家国情怀,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一如既往地理解、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自觉当好公安民警坚强后盾,携手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昂首向前、不懈奋斗,共同为推动公安工作取得新成绩、开创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