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法院审结2024年度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2024年2月19日,浮梁法院审结今年首例破产和解案件,用时仅31天,跑出浮梁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新速度”。
2024年1月11日,某建材公司为以某劳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某劳务公司由执行转入破产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同年1月19日,法院依法定裁定受理,于当日指定破产管理人。
鉴于该劳务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全资股东于2023年10月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目前公司处于停业状态。承办法官于是及时组织管理人、债权人、全资股东的继承人三方进行协商,促成其达成由继承人归还所欠全部债务的和解协议。2月19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到场的债权人一致同意破产和解协议,法院依法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
该案是浮梁法院常态化运用破产案件简案快审机制的典型案例,通过灵活运用破产程序,以“破”促“和”挽救中小微企业,既实现破产案件高效审结,又实现各方利益共赢,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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