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省“法治为民好榜样”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江西省“法治为民好榜样”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评选江西省“法治为民好榜样”的通知》(赣司电字〔2023〕19号),我市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了推荐工作,经组织推荐、征求意见、集体研究,拟确定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等2个单位,景德镇市昌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丹等4名个人为江西省“法治为民好榜样集体”“法治为民好榜样”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简要情况
(一)“法治为民好榜样集体”: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景德镇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二)“法治为民好榜样”:
李丹,女,199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景德镇市昌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许志彬,男,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黄婧,女,198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黄泥头社区书记、主任。
符晓娟,女,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法制科四级主办。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如有异议的,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司法局反映。
监督电话:0798-8526479。
通信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紫晶路166号,邮编:333000。
景德镇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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