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化争议 群众满意赠锦旗
近日,昌江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出现了一幕暖心画面,徐某某将一面印有“为民解忧公证高效 止纷息诉尽心尽责”的锦旗赠送至昌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和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手中,并就两院认真化解行政纠纷案的行为表示感谢。
2021年11月原告徐某某与第三人某管理处就案涉某房屋签订租赁合同。后景德镇市某某人民政府出台相关征收政策,案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被告景德镇市某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征收主管部门。2022年5月房屋所有权人与景德镇市某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案涉房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徐某某认为其与房屋所有权人就案涉房屋签订了租赁合同,尚在租赁期限内,景德镇市某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与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对其进行补偿,造成其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被告未与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直接征收房屋的行为违法并对其进行赔偿。
查清事实,找准争议焦点,是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接到案件后,行政庭法官仔细了解,掌握了案情,与案件当事人反复进行电话沟通,找准案件切入点,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并借助与珠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机制联动的意见》文件精神,引入检察院的监督检察力量,行政庭法官和检察二部检察官从争议化解方式、确认违法和赔偿争议一揽子解决等方面全方位的释法说理,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最终原告向我院申请撤诉。协议签订不久后,当事人很快履行了协议,为该起行政纠纷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当事人均对法检两院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实质解决纠纷的做法表示感谢和赞赏。
锦旗虽轻,情意深重
当事人赠送锦旗的行为不仅是表达谢意,更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今后,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提升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谐共赢,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