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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巡礼】市中级法院:全程发力 推动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作者:          来源: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点击数: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能动司法、市场化、法治化、兼顾公正与效率、强化整体协同等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创新完善现代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主要做法有:


  前期:下好“先手棋”  多元化解风险隐患


  积极寻求党委政府支持,开展府院联动,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涉企业不动产执行案件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前研判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维稳压力等风险,形成实质化解预案。组织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加强同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就破产企业逃废债认定标准,有关金融债权性质、顺位,银行账户注销等达成共识,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针对企业内部管理漏洞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从源头减少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破产法律风险。高质量开展程序联动,出台《建立民事诉讼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操作指引》,畅通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充分发挥破产程序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通过立转破、执转破等形式,化解潜在诉讼执行案件。


  中期:打好“组合拳”  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加强“希望企业”挽救,建立“庭外重组+清算模式下预重整”危困企业挽救模式,针对性运用股权转让式、剥离式、出售式等重整方式,提升普通债权清偿率,进而推动企业重整再生。近期,市中级法院充分利用破产和解拯救制度,让一家濒临倒闭的某民营药业公司得到挽救,助推企业逆势增长,近一年年产值达2.4亿元。深化繁简分流分类处置机制,与市国资委联合出台《推进全市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与市监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对不具有救治价值或救治无望的企业,依法简化程序,通过债权人说明会、线上会议、非现场表决、捆绑销售资产包等形式实现“僵尸企业”快速出清,提高破产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创新破产管理人考评机制,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等文件,加大“困境企业”管理,出台量化考核办法,激发管理人履职积极性。在某公司破产一案中,管理人提出“边破边生产”模式,让企业继续保持生产经营,该案的处理保住了400多个就业岗位。


  后期:守好“防护线”  主动延伸司法服务


  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修复,针对破产重整、和解企业融资碰壁等现象,发出司法建议,助力企业顺利融资,重拾发展信心。今年以来,已陆续为企业信用修复60余条。不断强化职工权益维护,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等机构对接,及时掌握破产企业职工状况,申请破产专项基金及政府应急保障金支付职工欠薪,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职工实现再就业。近年来,协调有关单位共安排1000余名下岗职工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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