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关于2023年实行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织牢织密预防青少年溺水安全网,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切实防范遏制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结合“三大专项行动”和“夏季行动”工作要求,决定对青少年违反防溺水“六不准”规定之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及时拨打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现场拍照片或视频留存,并积极进行劝离。
二、举报范围
发现青少年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报警:
(一)青少年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青少年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抓鱼、摸田螺等情况的。
(三)青少年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学校)查证认定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的现金奖励。多人同时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违反“六不准”规定私自下水的青少年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全市2023年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本公告解释权属市公安局、市教体局。
乐平市公安局
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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