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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法院以司法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作者:     来源:瓷都审判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时值第52个“世界环境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联合开展 “法治护航美丽瓷都”系列活动,用实际行动表明以司法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决心。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同心共护一方碧水


  5月31日,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和浮梁法院联合浮梁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以“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同心共护一方碧水”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并通知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被告人袁某某到场履行替代性修复义务。


  活动前期,县法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征询意见,该局指派专业人员对投放鱼苗的种类、数量、规格给出科学合理的放流建议。在昌江河浯溪口库区活动现场,大家将鱼苗分装入盆中,注入干净水源,确保鱼苗有足够的氧气和水分,再将一盆盆鱼苗放流,为昌江流域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新的生机与活力。


  以树为媒知行合一 成长公益林迎来“知行树”2号


  6月2日,浮梁法院责令失火案被告人曹某某在“环资审判+少年法庭”成长公益林生态修复基地,种下一棵“知行树”,这是该基地成立以来种下的第二棵“知行树”。


  活动现场,触犯刑律的青少年被告人曹某某在大家的帮助下,挥锹铲土、填土浇水,一起栽种下这棵表明其循规守纪决心的“知行树”。被告人曹某某表示,今后一定要做一个作风正派的“知行”人,通过自己的行动弥补过去曾犯下的错误。


  浮梁法院以树为媒,激励曹某某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恪守正道、知行合一,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同时,将司法成果转化为修复生态环境的实际行动。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让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人心


  6月5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紧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危害后果,并结合已审结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将非法狩猎、污染环境、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等常见犯罪行为造成的影响,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进行讲解,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景德镇市两级法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上卯足力气、下足功夫,持续践行“两山”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瓷都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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