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云青:小内勤、大担当
日前,公安部办公厅对从事公安统计工作已满20年的民警颁发荣誉证书,乐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理综合中队中队长、一级警长邹云青受到表彰,是景德镇市唯一获此殊荣民警,全省也仅有9人获此荣誉。
1976年出生的邹云青,1996年毕业分配到乐平市公安局工作,先后在接渡派出所、众埠派出所工作,1998年调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从事统计工作。此后,她在这个平凡而又不可缺的岗位上一干就是26年,以忘我的精神、优良的作风、负责的态度、扎实的工作为全市公安工作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以高尚的人格力量赢得了战友们的赞誉。
01 默默奉献 治安工作的“勤务员”
“心,静得下;板凳,坐得住。20多年在内勤岗位上,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确属不易。”这是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俊军对邹云青的评价。
内勤工作是一项十分繁杂琐碎的综合性工作。邹云青每天的工作就是和各种材料、报表、档案、数据打交道。多年来,邹云青始终秉承“要做就要做最好”的理念,无论是常规性工作信息报表,还是临时性的任务,她都有条不紊、不厌其烦地把工作做精准、做及时、做到位。有时为了一个数据,他会打几个电话询问核实;有些单位上报不及时,她及时电话温馨提醒;有时派出所换了新内勤,业务不熟悉,她会主动电话指导新内勤业务。为此,上班早、下班晚、节假日加班,对邹云青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下班时间,单位保洁阿姨常常看到邹云青依然伏案电脑前,忍不住问“这么晚了,云青怎么还没下班?”她总是淡淡地回一句:“忙好手头的事就下班了。”而这一忙,外面经常是华灯璀璨、万家灯火……
02 忘我敬业 专项行动的“协调员”
治安工作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往往是一个行动接一个行动,每一次专项工作都需要上报大量的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这个时候,也是邹云青最为繁忙的时候。
2022年6月,乐平市公安局启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她所在的岗位不仅是治安大队搜集数据、整理资料、撰写汇报材料的重要部门,也是沟通协调各参与行动单位的协调部门,职能特殊而重要。为做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办公室内勤工作,她始终坚持工作主动做、超前做,预先收集资料、及时反馈信息,加强沟通联系……
据统计,行动开展以来,经她整理、上传的警情数据有近千份、工作信息30多篇,每天分析核查数据近千条,为全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提供可靠的依据,充分发挥了一名内勤民警“沟通、协调、助手、服务”的作用。
今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贯穿全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三大专项行动”,其中大部分工作均由治安大队牵头协调开展,任务异常繁重。高强度的工作加上常年的伏案落下的肩周炎、腰椎颈椎疼痛,此时也更加严重了,时常痛得直流眼泪。但短暂休息后,她抹干眼泪又迅速回到工作岗位,从不向任何人提起。
03 业务精湛 治安大队的“情报员”
多年如一日的坚守没有消磨邹云青工作热情和严谨。工作近30年,她还是一名普通民警。虽然没有走上领导岗位,但她毫无怨言,没有丝毫懈怠,一心扑在工作岗位上,以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多年从警的职业敏锐感和实际行动对“要做就要做好”作了最好的诠释。
2020年1月22日,邹云青在收到景德镇市公安局发来的一条“武汉市即日起取消所有大型群众性活动”警讯时,凭借多年内勤工作的职业敏锐,立即感觉到了形势严峻。她迅速向大队长汇报,随后在局领导的推动下,乐平市公安局迅速响应,一律取消了全市正月期间准备举办的10余场群体性活动。同时,通知各辖区派出所及时将全市涉疫信息上报。2020年1月24日,大年三十,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因为她的职业敏锐性,我市比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提前2天,为我市取得工作主动权做出了贡献。
“小内勤”诠释“大担当”。多年的坚守,邹云青工作得到了单位领导及同事的认可,其本人2017年至2022年连续6年被评为市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获得景德镇市“三八红旗手”,景德镇市公安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市公安局抗疫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