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浮梁“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入选“2022年度景德镇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2022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改革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三十行动”,更加注重探索和推广,涌现出一批改革好经验、好做法。根据市委深改委工作部署,市委改革办按照“科学分类、突出特色、注重成效”的原则,坚持鼓励探索、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的原则,按照有特色、成效显、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共评选出10个案例为“2022年度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其中浮梁县“以生态检察促‘两山’转化新路径”案例成功入选。
下面
请跟随小编的脚步
一起来了解
这项工作
近年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服务发展大局,以全市环资案件由浮梁集中管辖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构建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四体一位”的生态保护联动格局,探索形成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生态保护与法治保障深度融合的生态检察工作新路径。
01 凝聚强大合力,着力构建“一体化”生态保护机制
一是主动争取本地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两山”生态检察工作计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公、检、法及生态环境领域等十三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山”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起草实施方案、生态修复机制等系列文件,高位推动县域生态检察工作开展。二是创新建立“两山”生态观察员制度。将“两山”保护探头前移,全面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一镇一长,一村一员”生态保护网,确定乡(镇)长为本地生态保护责任人,每村聘任一名生态观察员,实现全县16个乡镇143个行政村全覆盖。三是全力凝聚“内外协作”工作合力。全面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完善司法机关与林业、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的提前介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构建保护生态共建共治格局。针对巡河中发现的南门渡古码头环境受损情况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实地查看,商定整改方案,清理杂草2500余平方米,清理淤泥、垃圾等4吨,修复良好生态助力浮梁古县衙5A景区创建。
02 拓展监督方式,激活绿色生态保护法治力量
一是强化数据运用,“数字”赋能生态环境治理。研发启用“两山”生态检察微信小程序,分设“线索举报”“工作动态”“问题咨询”“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五大板块,建立开放实时举报平台。搭建后台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小程序上线十一个月来,共收到各类破坏生态举报线索412条,其中污染环境占比84.62%、公众安全5.77%。检察机关通过数据后台实时跟进线索办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2件危害古树生长环境问题及时组织磋商,对3件水源地污染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应行政机关整改,切实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二是创新生态修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坚持打击犯罪、监督履职与生态修复并重,牵头起草《浮梁县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生态修复机制》,建立“生态检察+碳汇补偿”协作机制,探索以缴纳碳汇补偿金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建立全县首个“两山”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启用210亩山场,补植复绿杉木、檫木、侧柏4万余株。三是立足地方特色,精心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坚持“一院一品”“一品一标杆”的发展思路,发挥在浮梁瑶里设立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实训基地”平台作用,积极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新模式。
03 发挥检察职能,高效服务绿色转型发展大局
一是建立一支专业化办案团队。成立生态检察办案组,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专案专办”的专业高效办案模式。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批准逮捕涉环境领域犯罪32件52人,起诉80件12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撤案8件8人。二是开展一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开展“守护昌江水源地”“保护浮梁古树名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先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73件,保护古树名木390余棵、水源地10处,清理生活建筑垃圾158吨。三是办理一起全国首例典型案例。办理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惩罚性赔偿案件,得到最高检高度肯定,案例被写入2021年最高检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