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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徽熠熠耀瓷都——全市检察机关“三个一体化”办案模式取得实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点击数: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提升办案质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我市检察机关建立了“三个一体化”办案模式,取得良好效果。截至2019年3月25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结,审结率达100%。
捕诉一体化:提高办案效率 降低司法成本
“所谓‘捕诉一体化’,是指将批捕的部门和起诉的部门合并,批捕权和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行使,是最高检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的一种新变革。”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朱丽清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市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化”,有效地促进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捕诉一体化”有利于强化侦查监督力度,提高案件侦查质量。“谁捕谁诉”,就要求负责批捕的检察官以起诉的标准关注侦查,以捕后诉得出、判得下为指引,及时全程引导、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利于提高案件侦办质量。同时,“捕诉一体化”还能有效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批捕、起诉,避免了阅读案件、熟悉案情等同质化的重复性工作,只须对有变化的部分案件事实及补充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可以减少退补的概率,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司法成本,缩减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
朱丽清说,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余某某等人涉嫌组织、参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审查起诉案件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决定逮捕,在实施“捕诉一体化”之前,须由公诉部门将案件移送至侦监部门办理,办案检察官需重新熟悉案情,对此类疑难复杂案件,一般需要7天才能作出决定,在实行“捕诉一体化”之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直接决定逮捕,只需要撰写相关文书即可,7小时都不需要,极大地缩减了案件的办理时间,有利于涉黑涉恶案件的快速办理。
办案力量一体化:确保办案力量 及时沟通解疑
为保障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快捕快诉,在办案力量的配备上采取“办案力量一体化”模式,各基层院刑检部办案力量不足可报检察长调配其他部的办案力量,本院办案力量不足的可申请市人民检察院调配办案力量参与办案。另外,为加强“办案力量一体化”,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由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统一负责的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由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涉黑涉恶类案件,进一步确保办案力量的同时,确保稳、准、狠打击黑恶犯罪。
据了解,“办案力量一体化”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横向方面,办案力量横向调配,哪个基层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缺办案人员,就由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配,确保力量充足;二是纵向方面,对涉黑案件、重大的涉恶案件两级院同步进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班”小组,对涉黑涉恶案件全程进行跟踪及监督,如在办理张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一案中,在批捕阶段,市人民检察院就指派两名员额检察官前往乐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现场指导,就案件的捕与不捕进行及时沟通解疑,有效提高了办案质效。
后勤保障一体化:形成打击合力 创造一流后勤
为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高度重视后勤保障工作,针对后勤保障专门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勤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勤工作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用车、办案软硬件设备的添置及办案人员加班用餐等后勤保障,形成全院上下一盘棋的打击合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创造了一流的后勤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罗来成在受访时表示,今后,我市检察机关将更好地运用“三个一体化”的办案模式,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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