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法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珠山区法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近年来,珠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自身审判职能,加大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截至目前,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审结3件,以实际行动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多次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认真研究和部署扫黑除恶相关工作,不仅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集合以刑事审判庭为主、其他审判业务庭室为辅的全院精干力量,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管理;还抽调了3名员额法官组成扫黑除恶案件专业合议庭,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办,以统一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裁判尺度,切实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质效。
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在立案窗口向当事人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进行排查,该院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了全面摸排,并注重加强了同公安、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确保线索移交及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准确、有力。此外,该院还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和定期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区扫黑办上报相关数据、信息。
为在全社会营造对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一方面,该院加大了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张挂扫黑除恶横幅、张贴《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在立案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电子字幕、制作扫黑除恶专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另一方面,对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的开庭审理、宣判,以全媒体形式进行同步直播,起到对社会公众的警示教育作用。
在法治保障、机制建设、部门协同、社会舆论的合力之下,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迅速形成。去年2月,以被告人臧永强为首,以被告人程子明和袁某辉(另案处理)、刘某(2002年9月4日出生,案发时未满16周岁)、何某康(2002年11月15日出生,案发时未满16周岁)、“小飞”(身份不详,未归案)为成员的一支恶势力团伙,因私人纠纷多次持凶器随意殴打、威胁、恐吓他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一审判决,被告人臧永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被告人程子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程丽媛 张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