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公安破获采伐重点保护植物案
5月29日上午,浮梁县森林公安局蛟潭派出所民警郑向阳、刘林芳在辖区内巡逻,当巡至蛟潭镇石鼓村磨刀港村小组时,两人在公路旁发现一处苗圃,其中有几株疑是紫薇树,树干直径目测超过30公分,属古树。发现警情后,蛟潭森林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初查。
经查:此苗圃中自然生长的紫薇树有51棵,系蛟潭镇石鼓村邱家组村民邱某于2017年12月雇请他人在“洪源坞”山场采挖而来,未办理相关手续。2018年7月5日,该所收到江西亚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邱某非法采挖的51棵紫薇树,其中有3棵的树龄分别为107年、108年、110年,均属国家三级古树。在大量的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林业司法中心鉴定意见等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邱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10日,犯罪嫌疑人邱某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浮梁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浮公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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