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见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确保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等工作有序展开,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2个恶势力团伙和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打击处理九类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18人,抓获省公安厅前期梳理的我市涉黑恶网上逃犯26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机构健全。2月10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及市直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将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突出位置,及时传达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部署工作。切实强化打击力量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组建了由98人组成的专业扫黑队,并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宣传举措丰富多彩,氛围浓厚。全市上下结合综治宣传月,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板报2000余条,印制了5000份《景德镇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示栏、小区、市场、车站、广场、码头等地张贴,并在市广电台和街面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放,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
线索摸排广泛深入,初有成效。坚持多管齐下、集中管理,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强化从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对摸排的线索进行梳理、串并分析。全面建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承诺制,层层落实承诺制度,层层签订承诺书,确保线索摸排工作落实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进一步提升线索收集的数量和质量。据统计,1至3月全市共收集各类线索118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集中整治重点突出,稳步推进。严厉打击涉村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破坏选举秩序案件9起,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8人,警告2人,全力保障“两委”换届选举。市委组织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调整“五种不能”干部96人、“七种不宜”干部31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市国土局抓好行业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严厉打击不动产登记“黑中介”乱象和收储土地上的偷搭乱建、栽树植林行为;市地税局严厉查处税收领域内的违法案件,对税收违法案件和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有力保障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市旅发委等对190家景区、星级酒店和旅行社等涉旅单位下发工作方案,全面强化行业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堵塞管理漏洞。
考核管理规范有序,运行平稳。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明确了30分考核分值,从组织机构、宣传发动、材料报送、线索摸排、案件办理、机制建设等方面量化细化了21项考评指标。市纪委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追责和报告通报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问责追责。出台《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问题督查督办工作意见》,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规范信息数据报送机制,制订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数据报送口径、渠道、内容等。(市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