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凝聚法治力量 共建法治珠山 ——2017珠山区十大“法治人物、法治事件”颁奖典礼圆满落幕
1月31日晚,2017珠山区“珑坤东方杯”“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颁奖礼在珑坤东方大酒店30楼宴会厅举行。李剑云等10人当选“珠山区十大法治人物”,珠山区人民检察院“阳光未检”为青春护航等十大事件当选“珠山区十大法治事件”。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毅,珠山区委书记林卫春,区委副书记、区长罗文军等市区有关领导出席颁奖仪式,滕晓华、张文帮、邵继纲、张朝博、洪丹平、叶质柱、张志刚、程传冬等珠山区四套班子领导为法治人物、法治事件代表颁奖。
林卫春在致辞中向获奖单位和个人表示诚挚祝贺!并盛赞他们是法治珠山建设的示范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他指出,近年来,珠山区法治建设成果丰硕,群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进一步提升了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政法部门的精心指导,是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饱含着大家的辛勤汗水和艰苦奉献。
林卫春强调,要大力宣传法治人物的典型事迹,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人格魅力和道德品行引领社会风尚,培育法治文化,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珠山新进程。
珠山公安分局50位人民警察带来的大合唱《不忘初心》与《中国人民警察之歌》拉开了颁奖礼的序幕,法治珠山宣传片展现了珠山区近年来法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随后,获奖人物的VCR依次播放,相关领导为获奖人物与事件颁奖。“十大法治人物”忠诚履职,无私奉献,他们是法治珠山建设的示范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十大法治事件”彰显了法治珠山的足迹和新征程。在歌伴舞《最美中国》的唯美歌声中,全体获奖者登台合影,颁奖礼圆满结束。
据了解,2017珠山区“珑坤东方杯”“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由中共珠山区委、区人民政府、法治珠山建设领导小组主办,中共珠山区委政法委、法治珠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新法制报社承办,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共建法治珠山”。
评选活动自2017年8月启动以来,竟成镇、各街道、区政法各部门、区综治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纷纷推荐候选对象。经前期推送和初评,产生30个候选对象。11月10日至11月17日,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通过报纸和微信平台向社会公示,其间同步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票。综合公众投票和活动评选委员会评分结果,活动组委会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最终确定当选对象。
珠山区十大法治人物
1. 李剑云(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
2. 王耀(珠山区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
3. 唐勇斌(梨树园小学校长)
4. 夏天(竟成派出所所长)
5. 戴士保(昌江街道,市商业局退休干部)
6. 齐菊英(里村街道马鞍山社区书记、主任)
7. 洪莉倩(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8. 夏志平(竟成司法所副所长)
9. 程春香(石狮埠街道五龙山社区主任)
10.匡键(太白园派出所指导员)
珠山区十大法治事件
1.珠山区检察院“阳光未检”为青春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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