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法多一双“眼睛” 景德镇市高新区国税局在江西率先全面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
“您好!我们是高新区国税局的税务执法人员,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将全程录音录像”……6月份以来,高新区的纳税人有一个“新发现”:该区国税局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巡查、办理涉税事务的时候,肩膀上都佩戴了一个“黑匣子”——税收执法记录仪。
“税收征管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是规范执法的具体体现。”市富宝陶瓷原料有限公司江国强会计对记者说,这不仅可以保护纳税人的正当权益,也有利于加强大家对税收征管人员的执法监督。
据了解,从今年7月开始,该局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创新项目全面铺开。“依托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系统,所有一线税收征管人员统一配置了集录音录像、拍照、定位功能于一体的执法记录仪,利用移动数据网络实现同步在线传输执法实况,借助现代科技执法装备助力阳光执法、规范执法。”该局副局长叶云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而在以前,税务人员在进行税务巡查、办理涉税事务、税务执法的时候,有时会和纳税人产生一些矛盾纠纷,到后期调解的时候,由于缺乏证据,给调解工作带来困难。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记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维护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有关通知精神,该局积极作为,着手制定了《高新区国家税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项目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在经过前期征求实施意见、讨论使用规范、构建系统功能、系统试运行后,执法记录仪正式投入使用。
“我已经用了2次,感觉蛮好的,纳税人也能接受和适应,这是我们工作的一个创新。”在该局税源管理科科员胡颖看来,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完善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叶云鹏告诉记者,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税收征管工作意义重大。一是起到了固定证据作用,执法记录仪把税收征管人员和纳税人员的一言一行录入下来,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以后调解纠纷的证据;二是起到了监督作用,对纳税人和税务执法人员“双向监督”,防范执法风险;三是起到了考核作用,执法记录仪将税务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执法情况都录入下来,作为以后单位考核的依据。
如今,执法记录仪已经在该局全面推广,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规范了文书记录,推行了音像记录,提高了信息化水平,强化了记录实效。不仅如此,高新区国税局一手抓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一手抓执法记录仪的管理,确保执法记录仪的数据安全和利用。
“为了确保数据真实、安全,要求做到用的人不能管,管的人不能用。”该局局长王志青说,他们制定了《景德镇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规定》,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在使用范围方面,做到了事项“全覆盖”、时间“全时段”、资料“全记录”。在管理方面,数据同步在线、实时传输;与软件开发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局机关内部或其他单位、部门需要调取作为证据,由税政法规部门凭调取手续统一提供,并复制留存;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调取管理系统和存储介质中的执法记录数据。
“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阳光执法、规范执法的效用,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王志青如是说。(景德镇日报徐啸官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