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安机关举办全市法制知识培训班
为更好的执行“同一审核、同一出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拔法制员队伍的营业能力和水平,强化初始环节执法办案质量,切实推动下层执法规范化建设。9月2日下战书14时,景德镇市公安机关在市警察黉舍举办了全市法制培训班。
培训班针对“以审判为中间”的当前形势下,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逮捕的适用条件及非法证据排除的司法适用进行授课。市中级法院法官重点讲解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干知识的基础上,结合本身专业专长和工作现实,对办案民警在侦办案件中如何发现、排除非法证据、补证瑕疵证据,在调查取证、审讯怀疑人、检验鉴定等环节容易出现的证据不规范甚至可能导致证据非法的常见题目进行授课讲解。市检察院检察员则对逮捕适用的条件和调查取证应细致的题目进行了深入分析。从逮捕强制措施的修改背景、逮捕需要性与社会伤害性的关系、附条件逮捕、侦查程序违法题目等多方面作了细致的讲解。在此次培训授课中,通过理论联系现实、结合案例、简洁明了、深入浅出,为提拔我市刑事执法水平上了紧张一课。
培训班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敏捷贯彻落实,将此次培训内容运用到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进步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二是做好对年轻民警帮带工作,增强法制理念培养,自动传承,自动学习;三是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及专兼职法制员要尽好职责,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全市各级法制员、法制民警及办案部门营业主干共计16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学习,不仅加强了民警执法办案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还使全体民警对“执法规范化”的认知更加详细化,对往后依法、公正、规范办理案件,提拔执法质量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马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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