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中院举办“法官哲学”与“司法方法论”专题讲座
日前,景德镇市中院举办了“法官哲学”与“司法方法论”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副院长黄武主讲。
黄院长开讲时提到选择“法官哲学”与“司法方法论”为题,是受到2011年下半年参加美国司法考察团和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中青年法官培训班的启发,在这两次的考察和学习过程中,有很多的感想与心得想与全院干警共同分享与探究。黄院长首先从比较法学的视角切入,简要介绍了对美国司法理念产生紧张影响的霍姆斯、卡多佐和波斯纳等人的观点,由此引出了西方“法官哲学”与“司法方法论”。然后黄院长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以规范司法实现同案同判为目的,结合办案实践,同时借鉴兄弟法院要件审判九步法,为我院法官办案提供详细引导。
通过这次讲座,全院干警对东西方司法制度及其衍生的“法官哲学”有了新的熟悉,对如何精确理解和运用“司法方法论”有了横向和纵向的比较。此次讲座是本年度第二次法官讲坛,对于进步全院审判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营业水平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杨 武 傅朝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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