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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法院学习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作者:admin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1日 点击数:

  11月7日,珠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最高法院收集下发的典型案例,进行司法作风警示教育。
  学习会上,该院副院长黄志刚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的关照》(以下简称《关照》),并分类解读了近期发生在全国法院的一些反面典型案例。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詹和福要求,全院干警要吃透《关照》精神,认真对照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一次彻底的司法作风自查自纠运动。详细而言,在审判实行工作中要强化四种意识,杜绝四类事件:一要强化群众观念,热情接待当事人,杜绝危险群众感情的事件发生;二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对待案件每个环节,杜绝紧张错误和差错发生;三要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庭审规则和办案时限,杜绝损害当事人权益的事件发生;四要强化为民意识,慎用强制措施,杜绝滥用司法职权事件发生。
  会议要求,各部门、每位干警都要对照《关照》要求,结合自身岗位特点,认真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运动,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心得领会和改动措施,切实改动司法作风,提拔司法公信。(章峻 朱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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