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法院建立干部“三巡”制度
珠山区人民法院为周全贯彻 “三个至上”引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和审判作风,规范司法举动。近日推出班子成员巡视巡查巡检制度。
该院规定,班子成员在院工作日期间,轮流对本院的立案、审判、实行、警务等工作进行巡视巡查巡检。三巡内容包括全院工作人员的出勤、去向指示牌的填写、挂牌上岗、规范着装、接待礼仪、庭审作风、法警值庭、值班警卫、消防安检、网络管理、环境卫生等。三巡向导并将巡查的情况填写在《每日巡查工作台帐》上,对违背有关规定的举动,当场指出,责令纠正。该院还要求,对非诉公民来访,巡查向导可接待答复,也可交由当日的导诉员予以处理,并应在《每日巡查工作台帐》上写明详细事项、处理意见或工作要求,并亲笔签名。对案件当事人向巡查向导反映涉诉事项,巡查人员应认真做好疏导接待工作,并在《每日巡查工作台帐》上予以登记,需分流交办处理的,应当在《交办单》上签署详细意见,交由当日导诉员,由导诉员移交给相干部门负责人予以处理。
该院将班子成员的巡查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交由院长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总结。对违背有关规定的人员进行转达,并将转达情况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郭风池、邓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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