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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检察院“三强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作者:admin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9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乐平市检察院采取了三个强化措施,加大了预防腐败的力度,取得了显明的实效,推动了检察工作的有用开展。
一、强化工作责任
  (一)强化一把手责任,做到五个“到位”。一把手要自动管好周全、负好总责,管好本身、做好表率,管好家人、看好家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年初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义务,明确每一个班子成员的详细责任、工作目标及义务要求;二是主持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听取分管向导对本身和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对群众强烈反映本院干警党风廉政建设的信访件进行阅批并听取查处效果汇报;四是形成每季度一次以案例剖析为主的警示教育运动机制;五是年末对不按要求认真履责的落实责任追究。
  (二)强化纪检监察室责任,做到三个“必须”。纪检监察室要发挥组织和谐和监督检查职能,提出详细落实意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结合各部门承担的责任,细化职责,硬化指标,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向导和人员;二是必须从本单位现实出发,制订实施方案,真正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考核;三是必须与各部门增强和谐,完美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互相推脱、责任不明确等题目。
  (三)强化部门责任,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义务,各部门必须对照义务增强研究分析,正确定位该部门每位成员所承担的责任;二是明确“使源头防腐机制制度可用、好用”落实到位的责任,各部门要在各自分担的源头防腐机制制度的科学性、体系性、可行性、逻辑性以及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建立相干的评价工作机制,确保这些机制制度的可用、好用;三是明确“使各项源头防腐机制制度实用、管用”落实到责任,进步制度实行力,健全制度实行的监督检查机制,使实行到位,取得现实结果。
二、强化督促检查
  (一)落实三项“制度”。一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完美有关组织和谐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并检查落实;二是建立完美科室负责人汇报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年末要向院党组汇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三是落实纪检监察同级监督制度,要充分履行组织和谐职能,积极帮忙各部门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坚持两个“检查”。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效进行阶段性督查;二是年末纪检组对工作目标义务情况进行周全考核,重点检查,并将考核效果关照该院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
  (三)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按“一岗双责”要求签订一份“岗位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履行好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落实本院小我重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该向本院或上级党组织或纪检部门报告的事项要果断报告;三是对反贪、渎检、公诉、批捕等四个重点部门和财务人员执行重点控制;四是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案单位、当事人及其家属意见,发现题目及时处理;五是开展二类述廉。部门负责人半年和年终向全院干警述职述廉,班子成员向市委组织部述廉。
三、强化责任追究
  (一)坚持四个“追究”。一是对应履行职责而未履行职责的部门进行追究;二是对分管向导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庞大事件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对有失察责任的向导进行追究;四是对负有责任追究没有到位责任的向导进行追究。
  (二)做到三个“及时”。一是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失职、渎职题目及时予以责任追究;二是阶段性检查时,对没有按时、按质完成阶段性义务造成庞大影响的及时责任追究;三是对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有违法违纪征象发生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向导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三)运用三种“情势”。一是对责任较轻的执行诫勉发言,指出题目,督促改正;二是对责任较重的进行调离工作岗位、褫职等组织处理;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抓不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向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方靓  徐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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