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请对昌江区公安民警陈伟进同道进行典型宣传的请示
新华社江西分社:
景德镇市昌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陈伟进同道,14年如一日悉心照顾长年卧病在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老人,延续7年帮助2位生活困难的五保户老人直到他们去世;赓续创新工作方法,成功处理上访事件32起,参与处理群体事件近50起,办理案件400余起,调解各类纠纷上千次,没有一次因不公正而被投诉,对分管的烟花爆竹、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严酷管理、秉公执法,使全区延续4年实现“四无”,十多年中先后冒着生命伤害救起11名落水者,抓获逃犯6名;执法过程中,不为金钱勾引,不为讨情所动,多次拒收礼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洁从政。陈伟进同道的现实举措,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公安干警情系百姓、同心专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精良作风,清正廉洁、恬澹名利的思想境界,舍己救人、不怕捐躯的好汉本色,是新时期政法干警的良好代表,是密切干群关系、警民关系的先辈典型,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执法为民,建设协调社会的好榜样。为此,人民公安报、新法制报和市属消息媒体对陈伟进的先辈事迹进行了系列报道宣传,在全市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人民群众纷纷传颂他的先辈事迹,各行各业也掀起了学习陈伟进同道的热潮,中共景德镇市委、市人民当局已作出《关于开展向陈伟进同道学习运动的决定》。省委宣传部也高度正视陈伟进先辈事迹的宣传。刘上洋部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省直消息媒体对陈伟进的先辈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鉴于陈伟进同道的事迹极具先辈性、代表性、可学性,报请新华社江西分社将陈伟进同道列为全省庞大先辈典型,加以赞誉和宣传。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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