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喜获“2011年-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辈县荣誉
近日,中间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上赞誉了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辈集体和先辈小我。乐平市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辈县(市、区)”,是景德镇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县(市、区)。这是该市继2013年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运动先辈单位”和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辈县(市、区)之后荣获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
2011年以来,乐平市紧跟新时期普法工作大趋势,围绕市委市当局中间工作,以“法律六进”为主线,通过踏实推进“搭建农村学法用法长途教育点”、“案例教育报告会”、“农村法律晓畅人”等工程,牢牢抓好向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夫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周全进步了全社会的学法守法意识。五年来,全市累计开展法律咨询160余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印发宣传材料10万份,编印发放普法书籍77000册、发送普法短信4万条,举办各类普法讲座、培训班200余场次,全市共有80余万人接受了“六五”普法教育,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协调稳固与经济发展,为建设“实力丰富、生态宜居、社会协调、周全小康新乐平”营造了优秀的法治环境。(乐平市普法办 杨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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