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浮梁县社区矫正工作 成绩喜人
该县于2010年7月20日在全省率先召开社区矫正对象现场交接会,这标志着全省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式从公安局移交给司法局。回顾6年工作,该县自2010年7月以来共接收各类矫正对象561人,经教育管理,各项考核合格而顺利解除矫正333人,如今矫207人,平均每年新增接收各类矫正对象近100人。6年来,因不怜悯况对在矫服刑人员实施惩处69人次,其中实施警告处分63人次,收监6人。虽有在矫服刑人员不可展望的过失再犯罪1人,该犯系蛟潭镇金某某,2014年4月5日因有心危险罪被浮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实行,2014年6月因而再犯交通肇事罪,但总体成绩喜人。该县的详细做法如下:
6年中该县在严酷按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文件精神要求,踏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在现实工作运用中取得了优秀的成效。
一是控源头,严把入矫关。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该县积极探索,最终于2013年9月形成 “规范程序 正确评估确保审矫无缝衔接”工作模式,且该做法江西政法网及省内多个网站发表并得到广大偕行采用推广。自接受法院委托的6来,全县共陆续接受审前调查委托函300余件,出具不适合非羁系刑建议书13件,均被判(裁)决机关采纳,有用地规避了风险。
二是强教育,倡提感恩社会。该县在做好对在矫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分外看重对在矫服刑人员感恩社会、感恩亲朋的培养及养成教育,通过学习和公益劳动等体例,渐渐有目的培养形成感恩意识,通过转达县域典型收监案例鞭策巩固感恩意识的养成,促使在矫服刑人员自发形成优秀道德素养,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两巡查,速处违规违法人员。该县一方面每年联合检察院刑事实行(监所)检察科对全县17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集中巡查与督查,如发现个别司法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规办理征象,则及时下达整改关照书并限日整改。另一方面由县矫正中间指派专人负责在专网上定期巡查,发现题目立即报告并及时反馈给辖区司法所,责令及时纠正。分外对暂予监外实行和需重点盯防严管的对象,该中间确定责任人长期盯管,根据必要不定期下下层所面谈或约谈,对提高不大或没有提高的及时给予训诫,对紧张违犯《办法》矫正规定的给予警告。6年来,县矫正中间共给各司法所下具整改关照书14件,各司法所悉数落实整改到位,对在矫服刑人员进行训诫75人次、警告63人次。
四是控转级,严管题目人员。我县明确规定,对考核不达标(即称为有题目)的在矫服刑人员实行不转级,要求辖区司法所和矫正中间执行重点盯防,进行不定期抽查、传唤、训诫、教育,从而有用规避再犯罪风险。
五是出新招,做好禁毒工作。我县为切实做好辖区内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禁毒工作,结合当地现实,通过公安与司法有力联合,共同缜密安排部署,规范操作程序,整合人力资源,落实工作责任,由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经1年的实践,共对23名疑似涉毒人员进行检测,其中22人按《意见》要求,在银4小时内自动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受检测,检测效果呈阴性并获得司法所表扬,另对其中1名吸毒人员实行收监,从而有用预防和规避了该类人员涉毒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