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司法局把好“四道关”做好社区矫正衔接监管工作
浮梁县司法局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向导小组会和办公室会等情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县现实,认真分析,反复研究,制订了“四个把关”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交接及监管工作。
一、把好“入口关”,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踏实做好衔接的各项前期预备工作,各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要摸清辖区内社区矫君子员情况,做好登记,做到手续完整、文书齐全、人档符合,为第一次交接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将判缓刑人员探索审前调查,审前调查启动的时间、被告人类型、调查方法、判决后的跟踪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严酷实行调查纪律,果断杜绝徇私舞弊征象的发生,确保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不发生或少发生再犯新罪征象。同时赓续建立和完美社区服刑人员交接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刑罚实行的严正性和规范性。
二、把好“教育关”,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分类工作。严酷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帐,做好日常的台帐记载工作,并对矫正对象执行三种(即宽管、普管、严管,其中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实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为重点严管对象。)分类,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各司法所均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诫免发言、走访一次家庭、制订一份切合其特点和现实情况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有计划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法制、社会公德等教育,每年组织矫正对象参加两次以上的社会公益劳动,促进其认罪悔罪,进步社会责任感。县矫正办公室将进一步促进相干院校与有关镇建立挂钩联系点和运动基地的工作,通过定期走访、生理指点、开设讲座等方法进行疏导帮教,各司法所要建立生理咨询室,对重点对象要重点开展生理矫正工作,促使他们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三、把好“监管关”,增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严酷实行矫正工作各项制度,针对不同对象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执行分类矫正,制订矫正方案。明确做好“监管”关的五个环节:一是为各矫正对象落实矫正工作责任人,执行定人定责;二是与矫正对象家属签订监护协议,帮忙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管理;三是对矫正对象执行报告制和走访制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小我行踪,每月书面向司法所汇报一次小我思想情况;四是司法所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村社(社区)了解矫正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现实题目;五是各司法所每月定期与公安派出所联系,相互转达情况,共同处理好在工作中存在的题目,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所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确保刑罚实行顺利实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四、把好“安置关”,积极帮扶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自动关心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情况,积极和谐有关部门和单位,有用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一是对农村户籍的矫正对象责任田、地(山)落实要达到100%;二是积极保举有专业技能或一技之长的矫正对象就业;三是鼓励、帮助、扶持矫正对象自立创业;四是帮助部分“三无”特困对象落实低保或给予其他救助,尽可能帮助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题目。(浮梁县司法局程新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