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司法局“四项措施”促下层司法行政工作
浮梁县司法局为实现“保增加、保民生、保稳固”服务目标,推动机关效能年运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效能作用,制订“四项措施”促进下层司法行政工作。一是增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周全提拔下层司法行政工作。加快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进度,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强化考核,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运动;加大对司法所队伍的培训,提拔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规范下层法律服务市场,强化民生工程的法律服务。加大对下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力度,抓好法律服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三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协调稳固。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渐渐推进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格局,指导群众以合理正当的情势表达利益诉求,筑牢维护社会稳固的第一道防线。四、夯实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削减重新违法犯罪。充分行使软件管理衔接,建立无缝对接制度,实现“无纸化”接衔;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浮梁县司法局(王琴华)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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