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开展司法所规范化达标考核验收工作
日前,景德镇市司法局组织相干人员,对17个一类司法所进行了为期9天的规范化达标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考核组认为,各县(市)区党委、当局、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间增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加快推进下层司法所建设的步伐,对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高度正视,做了大量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显明的成效。浮梁县的湘湖司法所、鹅湖司法所,乐平的接渡司法所已达到一类规范化司法所的标准和要求。乐平市浯口司法所、众埠司法所、乐港司法所,浮梁县的黄坛司法所,昌江区的丽阳司法所,珠山区的里村司法所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些情况和题目。考核组对以上6个司法所下达了整改关照书,要求在4月20日前整改完毕并报送下层科,下层科将对6个整改所进行复查,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的由该局予以命名。
景德镇市司法局下层科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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