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证处制订实施公证法律救济减免收费暂行办法
日前,景德镇市公证处制订并实施了《公证法律救济减免收费暂行办法》。
该《办法》细致规定了对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进行公证法律救济的详细条件,明确了公证减免收费的重要内容,规范了公证法律救济程序。
该《办法》的制订实施是市公证处切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运动,努力搞好公证队伍效能建设,落实“保增加、保民生、保稳固”要求,努力为群众和相干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又一项紧张行动,对促进经济平稳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民生,努力保持社会协调稳固,具有紧张意义。
景德镇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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