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司法局四项措施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
景德镇市司法局按照效能建设工作要求,从坚恃标本兼冶、看重实效、着眼长远目标出发,提出四项工作措施:一是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固三大服务,切实把法律服务做到企业最必要的地方、最希望的时候、最写意的程度,把法律救济民生工程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二是狠抓依法办事、政务事务所务公开、工作作风服从以及效能告诫工作的落实。三是在增强服务意识、增强机关怍风变化力度、增强效能文化建设、增强工作机制创新上狠下功夫,自发把权力运用作为为民服务的过程。四是完美岗血工作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六项机制,进步工作效能。
关注“景德镇政法”微信公众号,掌握最新、最全、最权威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