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开展2008年公证营业质量检查
以景德镇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振生为组长,各公证处主任、公律科人员为成员的公证营业质量检查组,于近日对我市所辖的景德、镇华、乐平、浮梁4个公证处2008年办结的公证进行了周全检查。
期间,检查组共检查各类公证事项卷宗1600余件(含商品房买卖合同批量公证),涉及涉外、涉港、澳、台、房屋买卖、委托、承诺、继续、赠与、声明、现场监督、证据保全、按揭贷款、离婚协议、交通肇事赔偿协议、著作权、奥运陶瓷珍藏编号公证等多各方面。
检查中没有发现错假证。检查效果注解,改善公证营业质量较好,各级公证机关和广大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逐年进步。同时,检查也发现,少数公证卷宗出现装订不规范,内容不齐全等方面的瑕疵。
检查过程中,各公证处主任和相干工作人员,增强了沟通,达成了共识,明确了改动措施,达到了进步公证质量目的。通过检查,大家熟悉到,公证质量只有常抓不懈、增强公证工作的责任心,才能同时取得法律结果,社会结果,经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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