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门调解 群众登门致谢
3月30日上午,一位老阿姨步履蹒跚地走进珠山法院诉讼服务中间,立即引起了值班法警的细致。还未等到被问及来意,已古稀之年的老阿姨激动地说,“我要见院长!”。此时,正在一旁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的法警张娟,听到老阿姨的要求后,上前将老阿姨搀扶到接待室,并劝她坐下来慢慢说。在接待室里,老阿姨见到墙上悬挂着信访接待制度,她的心情显得更加暴躁,语速更加急切地说道,“我今天要见院长!我不是来告状的,是来找院长当面致谢的!”
原来,这位老阿姨姓敖,是一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原告。承租人王某拖欠她四个月的房租,并未经她的赞成擅自转租。双方之间就转租经营,产生纠纷,所在街道、社区、派出所都曾分别主持过调解,但矛盾愈演愈烈。无奈之下,今年2月,敖阿姨来到法院要求起诉王某。在法院的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敖阿姨,告知她立案后可以申请诉前调解,省时省力还不花钱。她欣然接受。第二天,该院多元化纠纷调解中间工作人员就电话关照双方组织调解。
“由于王某身体状态差,举措未便,为此我还十分忧虑王某不到法院,这个调解就无法进行,” 敖阿姨拉着张娟的手细致地说,“谁知多元化解决中间设身处地为我着想,约请特约调解员上门调解。同时考虑到着礼服上门会惹来邻居非议,调解员都特地着便装登门。在我的老思想里,总觉着走进法院是一件丢人的事,又劳民伤财,可是经历了这次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之后,我消弭了对法院的顾虑。”
斜阳红调解团成员的汪森和,是一名珠山法院退休法官。作为特约调解员,他在了解案情后,分别同双方单独约谈,掌握各自的诉求。一方面,房东敖阿姨忧虑出租房屋被转租后,房租得不到及时交纳;另一边,王某因身体患病,无法继承经营,只能转让经营。汪森和提出,若赞成王某转租,既能降低王某损失,又能让熬阿姨收到房租,遂由王某将房屋进行转租,但王某必须结清尚欠房租并补偿敖阿姨的损失。三天后,为了能最终一次性解决,该院多元化纠纷调解中间工作人员和汪森和再次上门,找到次承租人参与,三方共同协商签订调解协议,各自履行各自任务。随后,王某当场向熬阿姨付出了尚欠的12000元租金,以及1500元的补偿款。三方皆大欢喜。
当敖阿姨正向张娟讲述整个事情原委经过时,珠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春红步入接待室。经过张娟的介绍,敖阿姨一把紧紧握着张春红的手,并喜悦地说:“太谢谢你们法院了,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院,真没想到困扰我八个月的矛盾纠纷,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中间仅用四天就帮我调解了,我是代表我全家人来感谢的。”
在细致听取敖阿姨的来意后,张春红院长感谢敖阿姨对法院工作的信赖,并要求该院多元化解决纠纷中间进一步促进多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互动与衔接,努力将更多的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诉外。(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