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交警周全完成清明期间道路安全通顺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4.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清明期间群众平安出行,浮梁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现实,精心组织,精密安排,周全完成了清明期间道路安全通顺工作目标。在三天清明“小长假”期间,大队辖区内未发生一路伤人以上交通事故,未发生一路交通拥堵事件,为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了优秀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增强向导,精心部署。大队在公安部“4.3”电视电话会后,紧接着又召开了科队长会议,就做好清明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合理确定重点路段、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合理调派警力,合理安排各项措施,要求全体民警加强工作责任心,站在讲政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疏导工作。
二、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大队全体民警在清明期间同等取消休假,确保三分之二以上警力在路面巡逻值勤。落实机关科室与路面中队挂点制度,清明期间,机关科室民警下到各自挂点的中队,帮忙中队做好路面管控;落实向导挂点制度,在4-6日三天时间内,大队每位向导必须安排两天以上深入到所挂点中队,对中队路面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即使发现息争决存在题目。
三、细化措施,严酷管控。一是严守省际口“第一道防线”,在206国道经公桥路口设立检查服务站,对七座以上客车严酷落实检查登记制度,做到逢车必检;二是在瑶里和古县衙等重点旅游景区设置一时值勤点,确保重点景区交通安全;三是确定206国道和景瑶线等线路地点为工作重点,将所有警车,执法装备悉数投入路面,通过加大路面巡逻密度,提示司机压减车速、保持车距,严查严处超速、超员以及低速载货汽车载客等紧张交通违法举动,切实做好交通管控工作。
四、严正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一是严酷落实《警车管理使用规定》,严禁干警用警车扫墓;二是增强队伍教育,严酷遵守“五条禁令”,保证了清明期间队伍内部不发生题目。 (浮梁县委政法委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