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交警支队高度正视黉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贯彻公安机关“八条措施”,切实从保障广大中小门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安全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始终把黉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一项优等紧张工作抓紧、抓实、常抓不懈。
今年伊始,支队及时组织进行了周全排查,增设了临街及道路沿线的交通设施,对妇联幼儿园、一小、二十三小等黉舍增设了黉舍、禁停、陡坡等警示标志和减速带;对二中、一中、十一小等黉舍的斑马线和环岛进行了重新施划。通过排查,对二中需设置行人护栏、增设曝闪警示灯、施划震荡标线等题目形成报告,请示市当局调集相干部门进行落实。对部分临街黉舍一小、九小、六小和二小在岑岭期执行单向交通组织,十五中禁止货运车辆通畅,保障门生优先安全通畅。据统计,全市共设置黉舍、路口标志98块,设置人行横旌旗灯号灯16组,设置红绿曝闪警示灯13处,施划黉舍周边一时停车泊位167个。
支队强化中小黉舍、幼儿园的校车管理。支队与市教育局、辖区大队分别与昌江区教育局和珠山区教育局签订《黉舍(幼儿园)用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聘请的“驾驶人必须具有准驾车型3年安全驾驶经历,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满12分的记录,无致人伤亡交通责任的,多年驾驶经验,驾驶记录优秀,身体生理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和租用车辆驾驶人”。同时还规定“黉舍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和小我机动车接送门生”。黉舍、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和租赁单位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校逐人明确校车交通安全责任,并建立校车驾驶人档案报教育局备案。全市所有校车都必须执行同一标识,从去年底开始,对未喷涂同一标识的校车同等不得上路行驶接送门生。
支队共遴派交通安全指点员78名,到校园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指点和授课,组织开展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小手拉大手”等一系列适合少年儿童年龄段的课外运动,寓教于乐,赓续进步门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从小养成优秀的交通风俗。
一名门生就是一盏红灯,就是一份社会责任。做好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更是构建协调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