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稽征、交通等七部门围堵外挂车辆
针对近几年来我市道路运输车辆尤其是各类载货汽车外挂(指在外埠上牌或办理道路运输营运证,在我市从事道路运输营业,以逃缴有关税费的举动)征象比较紧张的情况,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增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关照》精神,为规范全市涉车税费征收秩序和公路运输市场秩序,我市七部门日前联合开展了全市车辆外挂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稽征、交通部门增强对载货车辆集中停放地的排查,对车辆现实所有人为我市居民的挂外埠牌照车辆逐台登记车主和车辆的基本信息及其税费缴友谊况,并作为认定外挂车辆的依据;对高速公路服务区一时停放的车辆定期进行排查,对近年来转籍到外埠尤其是税费征收标准或现实实行标准较低地区的车辆,稽征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转入地对口部门函询其车主和车辆及公路规费缴交的相干信息,对于在清理中认定的外挂车辆,及时告知和督促车主理理车辆回挂手续。稽征、交通部门建立外挂车辆登记与查询体系,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增强信息交换与共享,并对外挂车辆实施跟踪管理。公安车管部门增设办牌办证服务点,简化办事流程,推行便民措施,及时为回挂车辆办理落籍手续提供便利条件。
在认定和清理外挂车辆的同时,治理工作相干单位还将加大稽查力度,稽征部门对拖欠、逃缴、漏缴国家规费的车辆,严酷按照规定足额追缴;工商管理部门增强对运输企业及个体工商经营者的登记监管,取缔无证经营;税务部门清查外挂车辆的异地经营情况,加大对外挂车辆偷逃税的责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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